回帖:圣经提到:“你们要恒切祷告”(西4:2),“祷告要恒切”(罗12:12下)。
祷告生活中失败的很普遍原因,就是缺乏恒心的祷告。开始祷告时可能很热切,但是祷告几天或几星期以后,如果还没有得着就灰心丧志了,不想继续祷告下去,成了有始无终、半途而废的祷告,这是祷告的致命伤。“耶稣设一个比喻,是要人常常祷告,不可灰心。”(路18:1)那么我们究竟要祷告到什么时候才停止呢?难道不能把事情完全交托在神手中而停止祷告吗?要停止祷告只有两个条件:就是神已成就你的祷告,或是信心的眼睛确实已经看见神成就你的祷告了,也就是神已成就或将成就你所求的,当你有完全把握时就可以停止为此事祷告了。在你还不完全清楚或没有把握之前,应当恒切地继续祷告,圣经说:“你们寻求我,若专心寻求我,就必寻见。”(耶29:13)莫勒先生曾为他五个尚未信主的朋友祷告,虽然一时看不出有什么成效,但他并不灰心,仍继续祷告,直到5年后,第一位朋友得救了,10年后,第二和第三位朋友得救了,25年后,第四位朋友又得救。直到他逝世好几年之后,第五位朋友才得救。如果每个基督徒都能象他这样有爱灵魂的心,不灰心地恒切祷告,得救人数早已可以满足神的心意了。

